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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规定的汇编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规定的汇编

为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近几年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进行汇编,便于导师查阅、了解。

第一部分 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学校文件基本要求(2013级之后执行)

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1)、(2)、(3)要求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E)影响因子位于1区(校科技处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被SCI(E)收录。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均被SCI(E)收录,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3)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1篇被SCI(E)收录。

其他成果认定和认定方式按学校规定施行。

来源:江大校〔2013〕183号《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http://yjsy.ujs.edu.cn/index.php/content/show/1090

二、学院补充规定

1、自2010年9月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申请者,除满足(江大校〔2009〕33号)《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发文)外,发表论文中必须有1篇SCI(E)源期刊学术论文。(2012年9月11日学院会议通过。)

2、自2013年9月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者,需满足关于江大校〔2013〕183号《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13年发文),学院规定申请人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以视同被SCI(E)收录学术论文1篇,但是仅限于视同代替申请人的第2篇被SCI(E)收录学术论文。(2014年10月8日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3、2012年9月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如到2017年6月底仍未申请学位毕业,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博士学位申请者,除满足学校的相关规定外,发表论文中必须有1篇SCI(E)源期刊学术论文,且申请人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仅限于视同代替申请人的第2篇被SCI(E)收录学术论文。(2014年10月8日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5、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外国博士留学生。

三、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

(一)农业工程学科

1、农业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允许3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篇SCI检索学术论文(校科技处认定的一区)。(2)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2篇SCI检索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源刊二区(校科研处认定)学术论文。(3)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篇SCI检索学术论文和1件国际 PCT专利(达到进入国家阶段),其中至少1篇为SCI源刊二区(校科研处认定) 学术论文。申请人毕业时,学术论文可仅被录用,但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发表。否则,提前毕业时所获学位予以撤销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2、农业工程博士研究生允许3.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篇SCI检索学术论文(校科技处认定的二区及以上)。申请人毕业时,学术论文可仅被录用,但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发表。否则,提前毕业时所获学位予以撤销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二)机械工程学科

1、机械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允许3.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2篇SCI检索学术论文(校科技处认定的二区及以上),并符合申请江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条件。从2015年9月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学校文件基本要求

1.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与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申请学位前必须按“江苏大学关于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申请学位所需环节的规定”要求完成相关环节。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统计源及以上期刊发表(录用)学术论文1篇;②申请发明专利(法律状态已进入公开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可检索到)1项。

3. 其他成果认定和认定方式按学校规定施行。

来源:江大校〔2013〕183号《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文件http://yjsy.ujs.edu.cn/index.php/content/show/1090

二、学院补充规定

1、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规定暂时不变。建议由导师提高要求,原则上需要有核心期刊以上小论文或两个发明专利或授权发明专利一个。(2016年6月15日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外国硕士留学生。

三、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农业工程学科

允许2.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EI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2)发表E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和1篇一级期刊;(3)发表SC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申请人毕业时,学术论文可仅被录用,但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发表。否则,提前毕业时所获学位予以撤销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2、生态学学科

允许2.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需满足以下条件:1篇SCI源期刊学术论文(期刊影响因子不低于1.0)。申请人毕业时,学术论文可仅被录用,但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发表。否则,提前毕业时所获学位予以撤销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3、机械工程

允许2.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需满足以下条件:在达到学校规定毕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篇SCI源期刊(校科技处认定的二区及以上)发布的学术论文,并符合申请江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条件。

(二)农业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允许2.5年毕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2)发表EI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3)发表E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和1篇一级期刊;(4)发表SCI源期刊学术论文1篇。申请人毕业时,学术论文可仅被录用,但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发表。否则,提前毕业时所获学位予以撤销并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从2015年9月份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施行。

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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