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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学院2021年上半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发布日期:2021-03-2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平稳开局,营造全校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根据校党委宣传部〔202111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农业工程学院2021年上半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现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江苏大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度》(宣传部〔202076 号),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学校“双一流”创建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责任部门

全院各党支部、团支部

三、学习安排

(一)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安排:

1.各党支部牵头学习主要法规(20213-6月)

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的相关重要论述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意见》

《江苏大学党建专员工作规定(试行)》

 

2.各党团支部牵头学习主要法规(20217-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教工党支部牵头学习重点内容(20217-8月)

《江苏大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实行)》

《江苏大学校院两级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大学校院两级财务管理改革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大学内部控制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大学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江苏大学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意

见》

 

4.学工条线牵头学习重点内容(20213-6月)

《江苏大学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实施细则》

《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快

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苏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苏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学院党务办、学院团委分别指导党团支部结合本支部实际,科学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按照计划谋划方案,整体推进学习,做到每一项法律和规章制度都有学习安排、有落实、有总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成效明显。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各党团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宣传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团日活动、社会实践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让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三)总结凝练,扩大影响。各党团支部要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凝练宣传教育成果,第一时间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做法、主要经验等党支部发给党务办,团支部发给院团委进行普及宣传,共享宣传教育成果。

 

 

 农业工程学院党委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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