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5〕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农业装备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含6名推免考生)。
农装院2015年江苏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单科成绩≧50分,总分≧100分或通过学校批准的破格考生。
通过推免和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已通过了相应的复试考核,故不参加此次复试。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报名时选定的业务课二,不得更改。
综合能力考核为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复试面试环节要求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等部分。复试工作组应参考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应考查和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时间:2015年5月19日(周二)上午9:00-9:30
复试报到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在学硕士生核查学生证原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核查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材料均须原件)。
时间:2015年5月19日(周二)上午10:00-12:0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各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为5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按招生指标及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学院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同等条件下,非定向就业考生优先录取。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主动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2、本办法由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5〕9号)。
3、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511-88797338,邮箱:xyshiqi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