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因业绩分考核结果和学院业绩津贴发放有关,请需要调整的老师提供《业绩分调整申请》(见下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截止时间:2016年1月12日(待定)。学院教师个人业绩分情况可到学院办公室查询,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
一、业绩分调整原则
各业绩分项目(课题、获奖、论文、专利、专著及其他科研成果等)本年度的业绩分可根据项目成员贡献大小由责任人进行一次性拆分,成员的认定以业绩分项目中出现的人员名单为准,每位成员均不超过各业绩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分。对于有明确人员参加次数限制的课题,因限项原因无法在课题中出现名单的课题负责人和核心人员,在申报时必须到学院科研秘书处备案,按备案后的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名单进行拆分。2015年度限项项目可以补办一次备案手续。本科生教学业绩分、研究生教学业绩分等参照办理。
二、业绩分调整方法
1.个人提交《业绩分调整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
| 申请情况
| 申请原因
| 申请转出签字
| 同意转入签字
| 学院审核签字
|
***
| 申请转出
| 例:***论文业绩分共 分,申请转出 分给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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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审核人员:本科教学——王亚娜 研究生教学——石莉
科研及其他业绩分——周军
2.学院认定、执行及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