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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装备工程学院教师副高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
发布日期:2016-06-22   浏览次数: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教师副高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

一、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1、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在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2项者,可申请副教授一级岗位:

1) 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2) 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骨干;

3) 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持人;

4) 国家科技三大奖有个人证书者;

5) 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前八名、二等奖的前五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2、已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副教授二级岗位:

1) 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要参加者,或市(厅)级以上科研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要获奖人;

2) 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持人;

3) 国家科技三大奖有个人证书者;

4) 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前八名、二等奖的前五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或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3、副教授三级岗位

已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1、讲师一级岗位

取得博士学位3年及以上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

2、讲师二级岗位

取得博士学位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3、讲师三级岗位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能履行岗位职责。

三、其他

对于在研究院教学科研、学科、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年限条件限制。

上述聘用条件的支撑材料均需任现职以来新增。

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执行。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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