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English | 江苏大学官网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基地建设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人才招聘 下载中心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学院动态
设备管理
学工动态
学工公示
校院制度
 
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科学、规范地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指导原则

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以一区招生单位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复试分数线。

2. 坚持“按需招生、强化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5左右。

二、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综合考虑各学科情况,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计划为: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招生数

非全日制招生数

复试笔试科目

080200

机械工程

(接受调剂)

8

904机械原理

(初试已考过机械原理的选1040机械设计)

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

(一志愿已满)

16

904机械原理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少量调剂)

4

1019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082800

农业工程

(接受调剂)

12

904机械原理、1019单片机原理及应用、976分析化学 选一

(初试已考过机械原理的选1040机械设计)

085227

农业工程(专业学位)

(接受调剂)

43

904机械原理、1019单片机原理及应用、976分析化学 选一

(初试已考过机械原理的选1040机械设计)

071300

生态学

(接受调剂)

8

907普通生物学

合计

91

三、调剂原则和程序

(一)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生源可优先调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报名: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报名。

2.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学院将反馈是否允许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学院网站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及时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本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

4.注意事项: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候,联系方式尤为重要,请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手机信息,注意补全CET6成绩、参加科研情况信息。

四、复试内容要求和计分方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评价的同时,要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籍证明、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3、心理测试

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参加心理测试。测试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江大研〔2018〕4号)要求进行。

4、复试科目笔试

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复试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

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方案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组共分两个组,每组安排2名老师,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命题,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对考生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组教师现场给出成绩,填写《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记录表》。将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全程录音。

6综合能力面试及方案

综合能力面试组成: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试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小组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2)进行考核,并当场给出成绩。(1)和(3)可于面试前或面试后由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最后对复试小组的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面试方案:设立综合能力面试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面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当场给考生评分,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小组成绩。秘书负责填写《综合能力面试记录》,并统计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面试全程录像。

7、复试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六、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3日-25日

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

3月26日

8:30-11:00

资格审查考生需带: 1、初试准考证和复式通知单;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公章;6、科研情况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参加课题研究(获批文件)、获得科技竞赛奖项、英语六级成绩等证明材料;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考生领取体检表(贴一寸照片)及复试相关表,缴费100元。

学院农测楼101室

8:30-17:00

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江苏大学职工医院

保健科(联系0511-88780151转802)

15:30-17:30

各专业复试科目笔试

讲堂群301/302/303

19:30-20:15

参加心理测试(时长约为45分钟)

老图书馆 计算中心机房(心理中心0511-88792708)

3月27日

8:30-17:00

综合能力面试

详见学院门厅通知

8:30-17:00

综合面试结束后英语听说测试

详见学院门厅通知

3月28日

9:00-11:00

公布录取情况,考生在中国研招网上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非定向录取考生办理调档函、定向考生签订定向录取协议的相关手续。

学院205室

14:00-16:00

师生互选,导师信息介绍。

学院农测楼101室

3月29日

拟录取考生离校前提交双选志愿表;

暂未确定导师志愿的考生于5月底前提交双选志愿表电子稿给吴老师(Email:2875514410@qq.com)

学院农测楼205室

五、2017级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老师 0511-88805820 农装院2018复试QQ群688456431

本办法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若有与国家和学校等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农业工程学院 Copyright © 2020 sae.uj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耒耜大楼 邮编:212013
电话:0511-88797338 E-mail:nzy@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