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院、教学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全面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以2021级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博士研究生为主,以及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尚未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汇报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2月24日,即第10至第16教学周。12月25日学院将统一反馈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
1.检查2024届毕业生课程成绩学分、结构是否合格,通知课程成绩有问题的学生及时重修、加修。
2.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审核通过时间是否满足要求,即硕士至少8个月,博士生至少16个月。
3.学位论文中期汇报工作由学院各研究院、教学系、联合培养基地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导师牵头组建检查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人员组成),以报告会的形式听取研究生做论文进展中期情况汇报,时间为8-10分钟。
四、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报告会需做好详细记录。中期汇报不通过者应明确论文工作延长时间,并再次组织中期汇报,直至通过。
学位论文中期汇报结束后,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环节—学位论文阶段汇报—录入学位论文阶段汇报简表,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分别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模块——培养环节管理——学位论文阶段汇报——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阶段汇报简表进行审核。
4.检查结果可作为相关论文能否进入送审环节的依据之一,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抽查各学院中期检查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研究生班级在12月29日前统一报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电子版至电子邮箱njgx@ujs.edu.cn,由学院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备案。
农业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