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
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要求的规定
经2022年9月23日农业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一、从2022年9月23日起,农业工程学院的在籍研究生(①导师是农业工程学院教师;②导师是江苏大学其他学院教师;③导师是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或外聘导师)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需符合以下规定:即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必须署名以下四个二级单位之一。
论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中英文名称如下:
1.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Jiangsu University
2.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Key Laboratory of Modern Agricultural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Jiangsu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3.江苏省农业装备与智能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Jiangsu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Hi-Tech Research for Intelligent Agricultural Equipment, Jiangsu University
4.植保工程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Key Laboratory of Plant Protection Engineering (Jiangsu Universit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二、学院在籍研究生的导师是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或外聘导师,对以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用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和评奖评优,导师第一作者单位署名需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
三、上述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的规定,适用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和评奖评优中的科研成果认定。本规定适用于农业工程学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