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English | 江苏大学官网
网站首页 学院概况 机构设置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教学工作 科学研究 基地建设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人才招聘 下载中心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学院动态
设备管理
学工动态
学工公示
校院制度
 
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要求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2-09-24   浏览次数:

农业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纪要

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要求的规定

2022923日农业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

一、从2022923日起,农业工程学院的在籍研究生(①导师是农业工程学院教师;②导师是江苏大学其他学院教师;③导师是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或外聘导师)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需符合以下规定:即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必须署名以下四个二级单位之一。

论文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中英文名称如下:

1.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Jiangsu University

2.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Key Laboratory of Modern Agricultural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Jiangsu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3.江苏省农业装备与智能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Jiangsu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Hi-Tech Research for Intelligent Agricultural Equipment, Jiangsu University

4.植保工程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江苏大学)

Key Laboratory of Plant Protection Engineering (Jiangsu Universit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二、学院在籍研究生的导师是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或外聘导师,对以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用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和评奖评优,导师第一作者单位署名需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

三、上述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署名的规定,适用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和评奖评优中的科研成果认定。本规定适用于农业工程学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江苏大学农业工程学院

2022923


版权所有:农业工程学院 Copyright © 2020 sae.ujs.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耒耜大楼 邮编:212013
电话:0511-88797338 E-mail:nzy@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