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江大校2021[162] 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议,2023年度农业工程学院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5日上午11点
如有异议,请到农业工程学院1027办公室反映。
农业工程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