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0〕108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2023年度农业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见图片。
公示期: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0日上午11点
如有异议,请到农业工程学院1027办公室反映。
农业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