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和《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审核,拟初评以下75名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 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农业工程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pdf
公示期:2023年 11月16日-11月22日中午12点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到耒耜大楼1027办公室反映。
农业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