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江大校〔2013〕165号);
2.《江苏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江大校〔2013〕164号);
3.《江苏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大校〔2013〕163号);
4.《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16〕80号);
5.《江苏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班级在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计算统计下完成本学年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现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9月13日-9月16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进行意见反馈,监督电话:88806038。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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