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大校〔2021〕16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大校〔2025〕21号)文件要求,经2025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评议小组评议,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认定工作组认定,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农业工程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农业工程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认定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15:00。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到耒耜大楼1027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