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0〕108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2021年度农业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到农业工程学院1027办公室反映。
2021年农业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学生名单.pdf
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