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推荐、学院审核,拟初评以下70名同学申请国家助学金,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2021年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pdf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11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到耒耜大楼1027办公室反映。
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6日